安徽兴政公考根据枞阳新闻网发布信息,转载2022铜陵枞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详情请关注www.wrsks.com,政策咨询及备考指导请加15375447080(刘老师微信)了解。

       经县政府批准,枞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数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见《枞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热爱法院工作,服从单位分配,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熟悉法律基础知识;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生理缺陷、无纹身等特征。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未取得符合公告要求的毕业证的人员;

  5.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ongyang.gov.cn/)、枞阳在线(http://www.aqzyzx.com/)网站进行发布。

  (二)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

  3.报名方法及所需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枞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可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填写)。

  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尚未开学的,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手续。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原则上要求本人现场报名,确需委托他人报名的,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人委托函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四)开考比例的确定及改报: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资格审查及报名费用:

  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45元缴纳笔试考试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六)准考证领取: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2年12月1日—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缴费凭证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方法及步骤

  本次招聘分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及聘用等几个步骤。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内容为时事政治和基本法律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照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如按规定比例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若出现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将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枞阳在线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合成后的最终成绩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枞阳县人民法院组织。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关口,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情况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的,由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内(含试用期)表现不好、不能完成承担任务的,单位可以按合同约定,通过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所聘人员身份仍为社会自然人。

  六、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法院系统司法辅助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公务员身份,属于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关于印发枞阳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试行办法和枞阳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有关事宜

  相关招聘信息,将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zongyang.gov.cn)、枞阳在线(www.aqzyzx.com)网站进行公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2-3257052(县法院政治部)、0562-3257932(县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562-3210676(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0562-3211176(县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枞阳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附件1:

  枞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贴

  相

  片

  出生年月日


  籍贯


  政治面貌


  现户籍所在地

  省 县

  婚姻状况


  原户籍所在地

  省 县

  考生身份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历


  学位


  报考单位名称


  岗位代码


  学习

  工作

  经历

  (按时间顺序,从中学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户籍所在地






















  有何特长及突出业绩



  奖惩情况



  报名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材料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审查人员承诺

  本人已认真审查本报名表,并根据招考公告和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愿意对上述审查意见负责。

  审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查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附件2:

  枞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计划数

  岗位条件和要求

  备注

  专业

  (含代码)

  学位(学历)

  年龄

  其他条件

  1

  枞阳县人民法院

  司法辅助

  2022001

  10

  专业不限

  大学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枞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编外聘用人员笔试工作疫情防控的要求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精神及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现将考试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如下:

  1、考生自行下载《枞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笔试考生健康申明承诺书》(见附件),提前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在“安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请务必在“安康码”界面下,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特殊情况按照枞阳县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建议无禁忌而尚未接种疫苗的考生尽快完成接种。

  2、所有考试人员及服务保障人员,考前10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考前10天有港台地区、国外旅居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不得参加考试或参加服务保障工作;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完成3天内3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考试。

  3、所有考生须提供考试入场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

  4、考试前7天至考试结束,考生应避免跨市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或人群密集场所,每日自行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考前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并及时告知枞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考生应提前了解枞阳疫情防控政策,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入场时主动出示“安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考试入场前将《健康申明承诺书》交考场工作人员。

  6、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

  7、考生自备口罩,除身份识别验证等必要情况,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8.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体征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经医务人员评估身体状况后,立即转移至隔离考场继续考试或采取医疗救治措施。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接受健康检测、医疗救治或转移至隔离考场等情况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9、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注意安全,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10、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枞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笔试考生健康申明承诺书

  枞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笔试考生健康申明承诺书(新版)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本人考前7日内住址(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本人已阅读并了解本次考试考生须知、疫情防控等要求,愿意遵守各项防疫规定,承担社会疫情防控责任,并承诺如下:

  1.本人在考前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人群。

  2.本人在考前10天无高、中风险地区或涉疫县(市、区、旗)旅居史,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7天内自行测量体温,自我监测健康状况,体温均正常、个人健康情况正常。

  3.如在入场前和考试中有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安排,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并知悉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如违反承诺,造成相应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本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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