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裕安区卫健委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详见《2019年裕安区卫健委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选调范围
区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1日后出生)。
4、具备选调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
5、身体健康。
6、符合拟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13日(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提供符合所报名岗位身份编制条件的有关材料(如招考录用、聘用文件,年度考核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表(正反面打印);
(5)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他材料。
报名时须填写《2019年裕安区卫健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报名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和选调单位按管理权限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乡镇卫生院选调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详见岗位表),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按5:5合成综合成绩。
(五)体检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
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照选调岗位条件,详细查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文件、编制性质等资料。
考察后,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公示和调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合成成绩高低进行选岗,确定岗位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或面试成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此次选调录用人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5年。咨询电话:3267155 3236216
附件:
1、2019年裕安区卫健委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裕安区卫健委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