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审评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审评工作实际需要,药审中心计划2018年度公开招聘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关心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有志从事药品审评及相关工作。
(五)年龄:原则上应届毕业生一般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社会在职人员一般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以附件为准。
(六)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等要求,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40人,包括审评人员21人,审评支持人员及综合管理人员19人。具体人数和岗位要求详见《药审中心2018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工作人员不占事业编制,不解决北京户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地点在北京,按国家公职人员管理。薪酬约10-25万元/年,具体根据个人情况、应聘岗位以及绩效完成情况核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请应聘人员登陆www.cde.org.cn “2018年度公开招聘”栏目,实名制填报个人信息及简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12:00。
(二)资格审查
1.原则上各岗位开考比例(即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以上方可组织考试。
2.考虑到部分紧缺岗位实际招聘情况,针对中药民族药临床审评员及审评员助理、化药生物制品临床审评员及审评员助理、统计学审评员及审评员助理、信息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包含初级会计、会计、管理会计岗位)岗位,开考比例降至3:1,如应聘以上紧缺岗位人员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将采取直接面试、考察程序,优先录用。
(三)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