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始建于1913年,是宿州市目前唯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现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宿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硕士培养基地、上海长海医院宿州协作医院、解放军总医院远程会诊和教学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区域医疗中心网络医院、蚌埠医学院教学医院、国家住院医生临床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宿州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宿州市健康脱贫定点医院。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满足用人需求,2019年我院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历届毕业生258人,其中临床医技专业119人、护理专业(含助产专业)110人,其他专业2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3、理论考试、面试、体检相结合的原则;
4、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确定原则,如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时,原则上按1:1.5择优筛选面试人数;如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时,按考核程序择优参加面试。最终录用人员视各专业考试成绩由医院研究决定。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
5、身体心理健康,体检结果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健康状况。
(二)临床医技人员及其他专业要求
1、学历:本科为公办统招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毕业生;博士、硕士研究生基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
2、年龄:
本科25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英语为国家四级及以上,计算机为省二级及以上。
4、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培证者优先。
(三)护士岗位要求
历届:
1、学历:具有公办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上学历不包括成人高考、自考,本科学历不包括专升本。
2、年龄:
(1)本科28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专科26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已婚已育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护年龄适当放宽。
3、具有护士执业证;
4、近半年连续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
5、有重症医学科、产科、儿科工作经历及具有相关专科护士资格证者优先。
应届:
1、学历:具有公办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上学历不包括成人高考、自考,本科学历不包括专升本。其中专科学历仅限于招录男护和助产士专业。
2、年龄:
(1)本科24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专科23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人员招聘信息在宿州市立医院网站、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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