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开选调的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科员级公务员15名(详见附表)。

三、选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二)选调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1月 24日之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任科员级职务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1月);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务员法》第68条回避的规定。

选调职位的学历、专业条件,以及其他选调条件和有关事项的说明见《2016年太和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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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省考/选调生招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