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兴政公考根据长丰英才网发布,转载2024年合肥长丰县司法局招聘警民联调室调解员公告,详情请关注www.wrsks.cn,政策咨询及备考指导请加18255110290(贺老师微信)了解。

为进一步加强长丰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队伍建设,构建大调解的社会治理格局,经研究决定,现委托合肥慧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民联调室调解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竞争、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四)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长丰英才网(http://www.ahcfrc.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7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11月8日16:00登录长丰英才网(http://www.ahcfrc.com/)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9日16:00前通过长丰英才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6日,地点详见准考证。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6日9:00至报名网站长丰英才网(http://www.ahcfrc.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的或未到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处理等,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长丰英才网(http://www.ahcfrc.com/)公布。

  3、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递补环节取舍相同)。

  1、面试入围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长丰英才网(http://www.ahcfrc.com/)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5)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当场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公告在长丰英才网上(http://www.ahcfrc.com/)发布。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考生关注长丰英才网(http://www.ahcfrc.com/)。

  (五)总成绩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权重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长丰英才网(http://www.ahcfrc.com/)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名单,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考察决定取舍(下同)。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慧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及长丰县司法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及工作经历等。

  5、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介绍信的,可前往合肥慧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市长丰县南部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北楼1108室)领取。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在长丰英才网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者被确定为本次公开招考的录用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中按上述规则递补。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人与合肥慧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聘用人员服从长丰县司法局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地点。

  5、薪酬待遇:待遇参照《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收入分配实施细则的通知(暂行)》(长办〔2018〕58号)文件执行;同时享受案件补贴,补贴标准参照《长丰县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办法》(长司〔2013〕22号)文件执行。

  6、本次招聘对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成绩进行登记造册。如有岗位人员空缺,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则,在该批次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递补,递补有效期设置为半年(自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截止日期起计算)。

  四、其它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等文件,笔试费用45元/人/科、面试费用80元/人。

  3、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4、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所有。

  5、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6、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长丰英才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招聘有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7、咨询电话

  (1)咨询电话:0551-66662866(长丰县司法局)

  (2)报名平台故障处理电话:0551-66891909/66676606

  (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8、查询网站:长丰英才网(http://www.ahcfrc.com/)。

  长丰县司法局

  合肥慧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返回
顶部
2023省考/选调生招录专题